行之有年的業務,無人參透的行業秘密?

「設計離婚」服務在徵信社行之有年,約在2015年記者王瑞德(是的…就是那位常上節目的半名嘴王瑞德)就曾撰文介紹,但基本上行內人都知道…這項服務絕對不只3年左右的歷史,因為早在十年前就有囉!

不管是行內人或行外人,大家都對「設計離婚方法」非常好奇,後者是因為「需求」,希望掌握一些資訊…幫助自己評估該方法的可行性;前者則是抱持著看熱鬧或著取經的心態…事實上,很多徵信社同行是「不知道」怎麼做離婚設計的,行銷辭令講得頭頭是道,結果一做就「落漆」,原因也很簡單,上面的人不會做,胸中無墨水、腦袋結網,又不願意去學,下場就是…一堆徵信社說自己會做設計離婚,但立達徵信社可以保證,全台灣會的公司,絕對不超過三家。

 

那「設計離婚方法」怎樣做才能有效率、對症下藥、精準呢?每件個案不同,而業務處理方式也不一樣,不可盡數,但基本上要依循某些階段去做:

1.過濾- 2.了解個案

3.針對關鍵點施力

大部分的徵信社會有幾點做得模糊,造成辦案上有點失焦,像是「過濾」案件的部分,有些不屬於此類的案件硬要用設計離婚來辦,結果就是做了多餘的事,風險大增。此外,許多徵信社完全不瞭解情況,又怎麼在下一部份著力呢?這部分還在「資料蒐集」的部分,但如果少了這一步驟,接下來也沒得玩了。

行之有年的業務,無人參透的行業秘密?

而最後,也最難的「針對關鍵點施力」,可說是「設計離婚」的精髓,「為什麼對方不願意離婚」?箇中原由,單靠推測跟瞎猜毫無意義,必須靠扎實的證據來補足,對方是外籍配偶,早就想大撈一筆找自己的小狼犬呢?

還是其實是控制欲望很強,讓家人吃不消的類型呢?前者其實想離婚,但重點在「錢」;後者不想離婚,但重點是「藉由掌控讓她有存在感」,不一樣的需求,要怎麼樣讓對方「誤以為」有更好、更具吸引力的存在…並進而願意離婚呢?

這就是徵信社設計離婚的精髓。有巧妙的操作,但更多是依賴扎實的資料補足,所以這也是一般徵信社就算知道也很難切入的原因…畢竟基本功本來就差,得到的資料不夠細緻,自然會影響到後續的辦案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