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療糾紛蒐證

醫療糾紛蒐證不易,好好溝通更勝偷偷摸摸蒐證

專業辦案透明價位 24時免費諮詢0800-250-555 大蒐證年代,愈來愈多民眾習慣用訴訟、民代解決問題

這年頭可說是「大蒐證年代」,甚麼事情口說無憑,法官也不知道誰說得是真的,大部分的訴訟幾乎都是只講一部分,特別是只講自己有利的一點。或是受限於觀念跟知識,講出的事情也只能講出片面的真相,怎麼辦呢?還是只有蒐證。但是每個場域的情況跟文化不一樣,並不是每個地方都可以輕鬆蒐證,像是醫院、醫療行為…等。要偷偷摸摸的蒐證呢?還是循正當管道處理呢?這也是醫療糾紛蒐證的難為之處,此外…也不是只要蒐證就佔優勢,「理」到底有沒有站在你這邊呢?立達徵信社以下為您分析。其實從大方向去抓,證據的類型不外乎是如此,包含人證、物證(也有人再細分成物證、書證)。人證就是大家想像到的任何事件關係人,醫師、護理師、同房病患、坐在那邊排隊等掛號的目擊證人、送病患前來的家屬、救護車司機、甚至幫忙急救隨車的消防局人員…這些都可能成為證人。物證、書證就更繁雜了,各式各樣的文書、紀錄、甚至病患衣服上的污漬都可能成為證據。藥袋、點滴袋都是證據的一種。比較困難的問題在於證據本身有「時效性」,證據有被消滅或無法蒐集的可能,這時候就要善用《民事訴訟法》的368條-聲請證據保全,但是是否符合規範這點,則是很多當事人備感困擾的一點。雖然之後法條新增但書,有法律利益必要時可聲請鑑定、保全、勘驗,但怎麼用呢?這點還是讓民眾相當困擾。整個流程簡化下來會變以下流程:發生紛爭→要求鑑定或保全→但是要通過評估這點很困難→無法蒐證→紛爭無法解決→訴訟,重複上述情況,也造成這一類醫療糾紛經年累月,讓雙方都相當疲勞。既然蒐證那麼困難,那怎麼辦呢?最好的辦法就是跟醫生溝通清楚,雙方的觀念一定有落差,更應該仔細的溝通。大部分的醫者都是關心病患的,絕對不會無緣無故佔患者便宜。但少數惡質醫生利用醫療知識或器材牟利,如之前有醫生偷打牛奶針致死。這一類的惡質醫療行為如不經由仔細、詳實的蒐證掌握情況,不知道相關慘劇又要發生幾件才行!!立達徵信社提供詳實具體的蒐證,如果您正處在「到底要不要蒐證」的困擾,不妨也撥打我們的免費諮詢電話0800-250-555。讓我們的專人為您解答疑惑,勝訴…只是解決您問題的其中一種方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