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SN的劈腿傳情 判離婚有效

SN的劈腿傳情 判離婚有效

過去想要離婚,一定要有抓姦在床或者是錄音錄影之證據,不過現在破綻主義為當道,要是利用手機簡訊、MSN、E-MAIL傳情劈腿,也能購成為訴請離婚的有效的證供,就有民眾一直抓不到丈夫偷腥外遇證據,後來還發現電腦裡MSN甜蜜對話紀錄,偷偷得列印下來過,法官判決准許離婚。

本來人稱陳太太,但是現在又變成李小姐,與丈夫離婚已經一個月,之前夫妻倆個也為了生不出孩子苦惱,還曾經找過代理孕母,但萬萬沒想到,她一直懷疑在大陸工作的丈夫有外遇,無意中在丈夫電腦中找到了證據,傷心又難是過,她和丈夫攤牌之後,丈夫不願意放棄外遇對象,李小姐決定就不愛了,放手祝他們幸福,但是丈夫就是不肯離婚,她只好把丈夫與外遇女子的MSN甜蜜對話,偷偷的列印下來,打離婚官司,法院審理支後,依破綻主義,認定丈夫有外遇,判准離婚, 所謂破綻主義當道,指的就是”法官判定婚外情標準”,以前的標準是捉姦在床,才能購證明配偶出軌,現在修法之後,以簡訊、MSN舉證都就可以離婚,這也是近期離婚率所飆高的原因。昔日丈夫MSN,都是對自己甜言蜜語,如今卻是對於另外一個女人的關心,而破綻主義當道,劈腿的人,就用簡訊、MSN傳情,這些都成為配偶,訴請離婚之呈堂證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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