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車旅館床底藏女裸屍 校車司機被判18年 民事2440萬全賠

汽車旅館床底藏女裸屍 校車司機被判18年 民事2440萬全賠

發生在於今年2月,高雄校車的司機殺害女學生再藏屍於汽車旅館床底案,儘管檢方求處了凶手楊國卿死刑,但是法官認定凶手不是預謀行凶,因此只判刑了18年,但是在民事部分,家屬高額求償了2440萬元,法官判定要全賠,只是再多錢卻都換不回女學生的一條寶貴性命。

今年得2月份,一名護專五年級女學生就被發現赤裸陳屍在一家汽車旅館得床底下,死亡時間已經過7天,這段時間汽車旅館還不知情正常營業,警方清查厚,有13對情侶入住過,讓這些情侶事之後相當驚恐,警方由死者身份查出凶手就是36歲的校車司機楊國卿,他坦承因為和死者起口角被打了一巴掌後,就用童軍繩勒死死者,檢方起訴將凶手求處死刑。

楊國卿原本為某醫護專科學校委外司機,與兼任校車車長之被害女學生熟識後,在於今年2月4日上午9時許,藉故邀請她前往了高雄市小港區一家汽車旅館休息,女學生見情況有異就與被告發生爭執,楊某就惱羞成怒,取出預藏得童軍繩將她活活的勒死,並且用塑膠袋包裹屍體,藏在於房內木板床墊下,經過7天之後,清潔人員因發現房內有異味,翻開床板才驚覺當底下藏放一具遺體,旅館方面就趕緊報警。

高雄地方法院審理,法官認定校車司機並不是預謀而殺人,因此只判了刑18年,但家屬請求民事賠償2440萬元則是獲判決全賠,死者家屬低調而不出面,但鄰居都說,再多錢也換不回一條命。

死者鄰居表示,「只是凶手入監服刑了,根本就無力賠償這筆鉅款,官司是贏了,但拿到錢的日期卻又遙遙無期。」

高雄地院發言人李淑惠指出,「19歲死者原本有大好前程,交朋友沒有認清人而毀了自己,也是讓家人痛苦揮之不去。」

這起汽車旅館的袋屍案,高雄市警方偵辦時意外的發現上汽車旅館幾乎都不是夫妻,也不是情侶,絕大多數都是婚外情的男女,命案後住過的205號房的房客,有老闆帶著女職員的,有些包商帶小老婆的,甚至還會有船員帶應召女子,13對都不是夫妻,因此訪查時還是得找隱密的地點低調進行替對方守密,就會怕因此引發家庭革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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