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遇夫毆妻並且押至公墓 法官此裁准離婚

外遇夫毆妻並且押至公墓 法官此裁准離婚

新竹縣有一名外遇丈夫,因不滿妻子出國未事先告知,竟以她外遇為裡由,不但連續多天半夜裡叫醒質問,甚至還載到公墓嚴詞詢問,並且在墳墓前毆打她,由於丈夫外遇在先,又以暴力相向,妻子身心俱疲之下訴請離婚,法官認為被告因無視被害人的尊嚴,損以及婚姻關係,又有多次家暴的前科,因此而裁准離婚。

(彭清仁報導)判決書中裡指出,新竹縣一名四十二歲之范姓男子,和妻子結婚十六年,育有一子和一女,四年前范姓男子因夥同女友在菜市場裡竊取財物,當場人贓俱獲,婚外情也就因而曝光,范姓男子和妻子感情因此而疏遠,甚至還分房而居。

去年得三月,妻子參加農會舉辦大陸旅遊團,范姓男子藉口妻子沒事先告知,反而還懷疑妻子和不明男子外遇,不僅孩毆打妻子逼問在外交友之情形,也威脅妻子不得出國,但妻子還是和同事赴大陸旅遊。

妻子在出遊返國之後,范姓男子就變本加厲,不但在半夜會叫醒妻子,拉扯妻子的頭髮,還會痛毆妻子,甚至還將妻子押到公墓,在墳墓區裡逼問妻子,並且將妻子毆打成傷,由於丈夫先是外遇在先,又因長期酗酒,有很多次家暴前科,妻子在忍無可忍之下,終於鼓起勇氣,向法院訴請離婚;法官在審理後,認為范姓男子已經有家暴紀錄,多次的毆打妻子,而且只因懷疑妻子外遇,半夜還叫醒妻子質問外遇,或者將妻子載到墳墓區質問,甚至還傷害,完全無視於妻子的尊嚴,損及婚姻關係,因此而裁定離婚獲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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