探討-對前女友放部下,又不想放棄現任女友怎麼半

我的前女友條件很好,我感受的到他很愛我,當然我也愛他,可是自從我們住在一起之後,他吃醋的情況失去控制,本來一開始還好,但現在連和我異性的同事互動,他都要知道,我們總是為了這件事而爭吵 但想想之後,我決定要和他分手,雖然我還愛他,但這樣下去我們都不快樂。

在那之後我交了新的女朋友,我的前女友常常還是會打電話給我,要我陪他,因為她對我真的付出很多我不忍心拒絕她,也不想傷害她,可是我也不想失去現在的女朋友,請問我該怎麼半才好?

根據有研究發現,人一生之中平均失戀三次。若是愛已經走遠,我們要怎麼處理。

依你的情況來看,你和女友分手時因該沒有分得很好,兩人還是互相喜歡,只是你們沒辦法處理之間的問題,若是當時有找人諮詢說不訂就不會變成今天的局面。

比如說:若你有一雙鞋,穿起來雖然很舒服,但是鞋面破一個洞,一開始覺得很難早到這麼舒服的鞋子,但後來卻想還是丟了吧,卻還是很想念這雙鞋,可能自己沒辦法自行修復修理,但你可以找人專家修理阿,鞋子修好了就可以繼續穿了,還是舒服,這是很複雜的心理狀態和變化,旁人無法理解的。

我們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當中必定有摩擦,我們在人生中要學習的是修補,而不是輕易放棄,就像生病要找醫生一樣的道理。

我從你描述中看來,兩人在一起時,沒有好好正視自己的問題,兩人分手時也還有感情。

大部份人會有的反應,是心理學上說的「一段未竟之事,這段感情在你心目中仍有一席之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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